一、依據:
(一)九年一貫課程「綜合活動領域能力指標」辦理之。
(二)96.8.1北市教中字第09635981200號函「臺北市公立中等學校校
外教學實施要點」。
二、目的:
(一)配合綜合活動課程,學習並考驗野外生活技能,體驗露營生活,充
實生活經驗,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藉寓教於樂,以擴充學生知識領
域,增長見聞。
(二)透過活潑樂趣之課程,建立學生信心與毅力,並從做中學,建立合
作樂群之精神。
三、時間:97年12月2日(二)~3日(三)舉行。(二天一夜)
四、承辦單位:
(一)學務處:研訂計畫、宣導說明、路線勘查、小隊編組等。
(二)總務處:招商承辦、簽約、經費收支。
(三)協辦單位:教務處、教官室、會計室。
五、實施方式:
(一)每隊除各班導師隨班照料指導外,另置總領隊、管理、護理各一
人,負責聯絡導護。總領隊由校長或各處室主任擔任,管理由各
處室組長擔任,護理由學校護理師擔任。
(二)總務處就活動內容公開招標,舉辦說明會,由旅行社派員說明,票
選優良旅行社承包。
(三)出發前召開教師行前會議及學生行前教育,詳細介紹實施方式及注
意事項。
六、活動地點:香格里拉遊樂區。
七、活動內容:營地建設、炊事、分站教育、營火晚會等。(課程內容詳如計
畫背面附件)
八、服裝:二日皆穿著本校冬季運動服、運動外套、球鞋。
九、費用:
(一)含交通、膳食、場地、門票、器材、雜支、營帳睡袋租用及保險
200萬附3萬醫療等,合計2300元整。
(二)清寒減免:持有1.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証明或2.導師證明者(即尚
未取得政府證明但家境實屬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者),請於97年
10月24日(五)放學前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,交予學務處江佳
玲老師彙整,俾憑校方開會議定減免事宜,俟議定減免方式後,再
通知申請人辦理繳費)
十、其他:校外教學視同正視課程,故未參加教育旅行者,需照常到校自習、
點名。
十一、報名方式:請於97年10月31日〈五〉中午前,將費用及家長同意書一
併繳交予各班總務股長。「費用」收齊後,請總務股長統一
交至總務處出納組(請附班級名條);「家長同意書」收齊
後,請總務股長統一繳至學務處江佳玲老師(請附班級名
條)。
臺北市立大同高中97學年度榕城文藝獎實施辦法
一、名稱: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九十七學年度榕城文藝獎
二、指導單位:學務處學生活動組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立大同高中同青社
四、主旨:鼓勵學生培養文藝長才,樹立本校文學、藝術之多元發展
五、參與對象:本校全體學生(國中、高中)
六、活動內容:分為文學類與美術類
(一)文學類:(主題、內容不拘,請以光碟形式繳交電子檔)
1.小說組:6000字以內
2.新詩組:25行以內
3.散文組:1500字以內
(二)美術類:(主題非色情、暴力,與校園、生活相關題材)
1.漫畫組:尺寸:8開
2.西畫、書畫創作組:4開或8開
3.攝影組:解析度300畫素 (2048x1536),請以光碟形式繳交電
子檔
七、投稿時間: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日(星期一) 至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九日
(星期五)
八、投稿地點:學務處活動組
九、獎勵辦法:
(一)文學類:國、高中各取前三名、佳作兩名
1.小說組:
第一名2500元、第二名2000元、第三名1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2.新詩組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 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3.散文組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 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(二)美術類:國、高中各取前三名、佳作兩名
1.漫畫組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2.攝影組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3.西畫、書畫創作組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˙得獎作品將刊登於校刊中
˙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創作,不得抄襲,違者取消得獎資格
九、評審日期:暫定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四日(星期三) 至民國九十八年二月
十三日(星期五)
十、評審辦法:由校內國文科及美術科、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師擔任評審 (各類
評審名單詳附件)
十一、經費來源:由校刊經費支付
十二、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
二、指導單位:學務處學生活動組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立大同高中同青社
四、主旨:鼓勵學生培養文藝長才,樹立本校文學、藝術之多元發展
五、參與對象:本校全體學生(國中、高中)
六、活動內容:分為文學類與美術類
(一)文學類:(主題、內容不拘,請以光碟形式繳交電子檔)
1.小說組:6000字以內
2.新詩組:25行以內
3.散文組:1500字以內
(二)美術類:(主題非色情、暴力,與校園、生活相關題材)
1.漫畫組:尺寸:8開
2.西畫、書畫創作組:4開或8開
3.攝影組:解析度300畫素 (2048x1536),請以光碟形式繳交電
子檔
七、投稿時間: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日(星期一) 至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九日
(星期五)
八、投稿地點:學務處活動組
九、獎勵辦法:
(一)文學類:國、高中各取前三名、佳作兩名
1.小說組:
第一名2500元、第二名2000元、第三名1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2.新詩組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 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3.散文組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 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(二)美術類:國、高中各取前三名、佳作兩名
1.漫畫組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2.攝影組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3.西畫、書畫創作組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500元、佳作獎狀一紙
˙得獎作品將刊登於校刊中
˙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創作,不得抄襲,違者取消得獎資格
九、評審日期:暫定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四日(星期三) 至民國九十八年二月
十三日(星期五)
十、評審辦法:由校內國文科及美術科、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師擔任評審 (各類
評審名單詳附件)
十一、經費來源:由校刊經費支付
十二、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
97學年度校慶當日高三同學作息管制作法
- 校慶為全校共同慶祝之重要典禮,當日視同正課,請假概依本校新版「學生手冊」規定實施-
病假:需備有當日就醫證明及家長請假書,可事後補請。在校因病離校,需經健康中心證明並知會導師及教官核准。
事假:重大事件前一日,由家長或學生持證明到校請假,因緊急事故不能按時到校,由家長先電話請假,事後補證明辦理請假。當天事假每班不得超過5人。
※除此之外,均不可請假,未到者依曠課論處。 - 要求當日大門警衛確實管制,無「外出證明單」之學生一律不准外出。
- 開幕及閉幕典禮全體集合時,要求高三各班副班長當場實施點名,未到者名單立即以「速報表」交教官室處理。凡兩次點名均未到者,不論是否在校,均視同全天曠課(曠課每節扣操行成績0.5分,一天8節扣4分)。
- 高三同學當日到校,除參加慶祝大會、運動競賽、園遊會…等外,亦可由導師督導於教室內自習,教官不定時校安巡查。
- 其餘校內違規行為,均依校規及教官室日常生活常規要求辦理,請同學自律、自重。
73週年校慶活動「校園青春秀暨活力市集」企劃書
一、活動宗旨:
1. 慶祝台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73週年校慶
2. 增加高一、高二社聯會及學生會成員互動,為未來辦理活動打下良好合作基礎
3. 讓高一、高二成員了解活動的籌備過程
4. 期中靜態社團成果發表
二、指導單位:學務處
三、主辦單位:第16屆社聯會、學生會
四、活動內容:
校園青春秀:社團動態表演
活力市集:社團期中學習成果靜態展覽
五、活動日期:民國97年11月15日(星期六)
六、活動時間:
校園青春秀:上午12時30分至13時30分止
活力市集:上午12時00分至14時00分止
七、活動地點:
校園青春秀:西羅馬廣場(雨天改至中央穿堂)
活力市集:中央穿堂(雨天改至至誠穿堂)
八、報名方式:請於97年10月24日(五) 放學前繳回申請表。
(受限於活動時間,若申請動態表演之社團太多或性質雷同,則由社聯會協調濃縮表演時間或篩選之。)
九、費用:自本校73週年校慶活動經費項下支應。
1. 慶祝台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73週年校慶
2. 增加高一、高二社聯會及學生會成員互動,為未來辦理活動打下良好合作基礎
3. 讓高一、高二成員了解活動的籌備過程
4. 期中靜態社團成果發表
二、指導單位:學務處
三、主辦單位:第16屆社聯會、學生會
四、活動內容:
校園青春秀:社團動態表演
活力市集:社團期中學習成果靜態展覽
五、活動日期:民國97年11月15日(星期六)
六、活動時間:
校園青春秀:上午12時30分至13時30分止
活力市集:上午12時00分至14時00分止
七、活動地點:
校園青春秀:西羅馬廣場(雨天改至中央穿堂)
活力市集:中央穿堂(雨天改至至誠穿堂)
八、報名方式:請於97年10月24日(五) 放學前繳回申請表。
(受限於活動時間,若申請動態表演之社團太多或性質雷同,則由社聯會協調濃縮表演時間或篩選之。)
九、費用:自本校73週年校慶活動經費項下支應。
73週年校慶創意嘉年華繞場活動比賽實施辦法
一、目的:慶祝73週年校慶,展現大同學子創意巧思、環保精神與青春活力,並發揮班級團隊精神。
二、主辦單位:學務處活動組
三、協辦單位:教官室
四、比賽辦法:
(一)日期:11月15日(星期六)慶祝大會典禮前繞場;時間:8時分至8時40分。
(二)地點:司令台前跑道
(三)參賽年級:高二、國中八年級各班
(四)比賽方式與內容:
1.人數:以班級為單位(至少三十人以上),掌旗手及班級牌可先就典禮預備位置,其餘同學參與繞場。
2.服裝:
(1)國八:以本校運動服及校服加以創意改造或加配件、道具。
(2)高二:以本校運動服及校服加以創意改造或加配件、道具或自由發揮。
3.音樂:自行選曲,比賽時間於典禮台前定點表演一分鐘,行進間(進場及退場)合計三十秒,可表演但不停留(錄音帶或CD請於10月27日星期一放學前交至活動組)。
4.評分標準:團隊精神40%、動作運用30%、整體造形設計(服裝、配件、道具等)30%。
五、預演:
(一)第一次預演:97年11月7日(五)第七、八節(地點:操場;遇雨另擇日舉行)。
(二)第二次預演:97年11月14日(五)第七、八節(於操場)。
六、獎勵方式:
(一)高中部二年級錄取三名,若成績不理想得從缺。
(二)國中部八年級錄取二名,若成績不理想得從缺。
(三)另取最佳團體獎、最佳造形獎各一名(不分高、國中部)。
(四)得獎班級頒給錦旗乙面,第一名飲料三箱,第二名飲料兩箱,第三名飲料一箱。
(五)比賽得獎班級的負責同學可由導師提報敘獎,第一、二名嘉獎兩次,第三名及最佳團體獎、最佳造形獎乙次,每班提報人數至多三名。
七、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二、主辦單位:學務處活動組
三、協辦單位:教官室
四、比賽辦法:
(一)日期:11月15日(星期六)慶祝大會典禮前繞場;時間:8時分至8時40分。
(二)地點:司令台前跑道
(三)參賽年級:高二、國中八年級各班
(四)比賽方式與內容:
1.人數:以班級為單位(至少三十人以上),掌旗手及班級牌可先就典禮預備位置,其餘同學參與繞場。
2.服裝:
(1)國八:以本校運動服及校服加以創意改造或加配件、道具。
(2)高二:以本校運動服及校服加以創意改造或加配件、道具或自由發揮。
3.音樂:自行選曲,比賽時間於典禮台前定點表演一分鐘,行進間(進場及退場)合計三十秒,可表演但不停留(錄音帶或CD請於10月27日星期一放學前交至活動組)。
4.評分標準:團隊精神40%、動作運用30%、整體造形設計(服裝、配件、道具等)30%。
五、預演:
(一)第一次預演:97年11月7日(五)第七、八節(地點:操場;遇雨另擇日舉行)。
(二)第二次預演:97年11月14日(五)第七、八節(於操場)。
六、獎勵方式:
(一)高中部二年級錄取三名,若成績不理想得從缺。
(二)國中部八年級錄取二名,若成績不理想得從缺。
(三)另取最佳團體獎、最佳造形獎各一名(不分高、國中部)。
(四)得獎班級頒給錦旗乙面,第一名飲料三箱,第二名飲料兩箱,第三名飲料一箱。
(五)比賽得獎班級的負責同學可由導師提報敘獎,第一、二名嘉獎兩次,第三名及最佳團體獎、最佳造形獎乙次,每班提報人數至多三名。
七、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73週年校慶國中部親子同樂會實施辦法
一、時間:民國97年11月15日(六)上午12:00至下午14:00分
二、地點:各班教室。
三、指導單位:學務處活動組。
四、主辦單位:學生會。
五、參加單位:國中部七、八、九年級各班。
六、內 容:規劃慶祝活動以增進親、師、生間的情誼,主題由各班自行發揮。
☆注意事項:
(1)各班請於教室活動,並注意安全,勿有危險動作及物品。
(2)各班所需之雜物皆須由各班自行準備。
(3)為維持場地復原,各班應於繳交「國中部同樂會實施內容回條」前,先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場地使用保証金$500元並核章完畢。保證金將納入學校會計程序辦理。
(4)同樂會結束後,所有雜物與垃圾請各班自備「臺北市專用垃圾袋裝」裝妥運至垃圾場。
(5)使用單位應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前(14:30前),回復原狀,以俾衛生組檢查。
1. 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後半小時內(15:00前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扣留保証金者$250元。
2. 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後半小時到一個小時內(15:30前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扣留保証金$400元。
3. 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一個小時後(15:30後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由本校衛生組督導各班處理完畢,班級道具及所需用品應擺放整齊或打包(但不得擺放在窗台上下),其餘留置物概視同廢棄物,一律丟棄且不得申訴。其保証金$500元也全數扣留。
4. 沒收之保証金,作為本校公共清潔維護之用。
(6)本實施辦法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二、地點:各班教室。
三、指導單位:學務處活動組。
四、主辦單位:學生會。
五、參加單位:國中部七、八、九年級各班。
六、內 容:規劃慶祝活動以增進親、師、生間的情誼,主題由各班自行發揮。
☆注意事項:
(1)各班請於教室活動,並注意安全,勿有危險動作及物品。
(2)各班所需之雜物皆須由各班自行準備。
(3)為維持場地復原,各班應於繳交「國中部同樂會實施內容回條」前,先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場地使用保証金$500元並核章完畢。保證金將納入學校會計程序辦理。
(4)同樂會結束後,所有雜物與垃圾請各班自備「臺北市專用垃圾袋裝」裝妥運至垃圾場。
(5)使用單位應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前(14:30前),回復原狀,以俾衛生組檢查。
1. 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後半小時內(15:00前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扣留保証金者$250元。
2. 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後半小時到一個小時內(15:30前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扣留保証金$400元。
3. 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一個小時後(15:30後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由本校衛生組督導各班處理完畢,班級道具及所需用品應擺放整齊或打包(但不得擺放在窗台上下),其餘留置物概視同廢棄物,一律丟棄且不得申訴。其保証金$500元也全數扣留。
4. 沒收之保証金,作為本校公共清潔維護之用。
(6)本實施辦法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73週年校慶學生會愛心園遊會實施辦法
一、時間:民國97年11月15日(六)12時00分至14時00分。
二、地點:各班教室。
三、指導單位:學務處活動組。
四、主辦單位:學生會。
五、參加單位:高中部一、二年級各班;高中部三年級、國中部、學生聯會、教師會、家長會、校友會自由參加。
六、內容:模擬商店。以愛心、創意、教育為出發,就以上主題各班自由發揮。
(一)位置規劃:各班之攤位位置設於各班教室。(四樓高二班級得申請移至教官室旁空地),其他單位設置於中央穿堂。
(二)保證金:為維持場地復原,各班應於繳交「愛心園遊會班級實施內容調查表」前,先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場地使用保証金$500元並核章完畢。總處處將納入學校會計程序辦理。
(三)愛心捐款:各班攤位於活動結束後採自由捐款之方式,全校捐助費用全數捐助慈善團體,全校捐助最高金額之班級頒發愛心獎以資表揚。
(四)評分標準:設最佳商店獎(不分年級取三班);評分項目包括:攤位美化(15%)、空間規劃(10%)、服務態度(15%)、環境整潔(20%)、食物衛生(20%)、垃圾分類(20%)以及禁物使用(查有事實者倒扣)等。
七、注意事項:
(一)各班所申請攤位之項目以盡量不雷同為原則。
(二)各班請於教室設置座位區,走廊一律淨空為走道。
(三)各班攤位所需之雜物皆須由各班自行準備。
(四)不得在教室內使用電器(預防全校跳電),並嚴禁使用大桶瓦斯及木炭生火。又若班級需使用教室內的資訊設備,亦務必依正確使用方式為之。
(五)食物烹調人員、食物及餐具請注意衛生並確保新鮮。請儘量避免來路不明或是未經檢驗合格之奶精、奶粉調理食物。
(六)不得販賣酒精類飲料,或設置其他賭博性攤位。
(七)活動當天園遊會結束後,請即刻清理場地,所有雜物、垃圾請各班級自行購買臺北市專用垃圾袋裝妥運至垃圾場(衛生組當日不提供垃圾袋)。
(八)使用單位應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前(14:30前),回復原狀,以俾衛生組檢查。
1.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後半小時內(15:00前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扣留保証金者$250元。
2.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後半小時到一個小時內(15:30前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扣留保証金$400元。
3.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一個小時後(15:30後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由本校衛生組督導各班處理完畢,班級道具及所需用品應擺放整齊或打包(但不得擺放在窗台上下),其餘留置物概視同廢棄物,一律丟棄且不得申訴。其保証金$500元也全數扣留。
4.沒收之保証金,作為本校公共清潔維護之用。
八、本實施辦法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改亦同。
二、地點:各班教室。
三、指導單位:學務處活動組。
四、主辦單位:學生會。
五、參加單位:高中部一、二年級各班;高中部三年級、國中部、學生聯會、教師會、家長會、校友會自由參加。
六、內容:模擬商店。以愛心、創意、教育為出發,就以上主題各班自由發揮。
(一)位置規劃:各班之攤位位置設於各班教室。(四樓高二班級得申請移至教官室旁空地),其他單位設置於中央穿堂。
(二)保證金:為維持場地復原,各班應於繳交「愛心園遊會班級實施內容調查表」前,先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場地使用保証金$500元並核章完畢。總處處將納入學校會計程序辦理。
(三)愛心捐款:各班攤位於活動結束後採自由捐款之方式,全校捐助費用全數捐助慈善團體,全校捐助最高金額之班級頒發愛心獎以資表揚。
(四)評分標準:設最佳商店獎(不分年級取三班);評分項目包括:攤位美化(15%)、空間規劃(10%)、服務態度(15%)、環境整潔(20%)、食物衛生(20%)、垃圾分類(20%)以及禁物使用(查有事實者倒扣)等。
七、注意事項:
(一)各班所申請攤位之項目以盡量不雷同為原則。
(二)各班請於教室設置座位區,走廊一律淨空為走道。
(三)各班攤位所需之雜物皆須由各班自行準備。
(四)不得在教室內使用電器(預防全校跳電),並嚴禁使用大桶瓦斯及木炭生火。又若班級需使用教室內的資訊設備,亦務必依正確使用方式為之。
(五)食物烹調人員、食物及餐具請注意衛生並確保新鮮。請儘量避免來路不明或是未經檢驗合格之奶精、奶粉調理食物。
(六)不得販賣酒精類飲料,或設置其他賭博性攤位。
(七)活動當天園遊會結束後,請即刻清理場地,所有雜物、垃圾請各班級自行購買臺北市專用垃圾袋裝妥運至垃圾場(衛生組當日不提供垃圾袋)。
(八)使用單位應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前(14:30前),回復原狀,以俾衛生組檢查。
1.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後半小時內(15:00前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扣留保証金者$250元。
2.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後半小時到一個小時內(15:30前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扣留保証金$400元。
3.若於場地善後時間截止一個小時後(15:30後)尚未完成場地復原者,由本校衛生組督導各班處理完畢,班級道具及所需用品應擺放整齊或打包(但不得擺放在窗台上下),其餘留置物概視同廢棄物,一律丟棄且不得申訴。其保証金$500元也全數扣留。
4.沒收之保証金,作為本校公共清潔維護之用。
八、本實施辦法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改亦同。
97學年度慶祝校慶海報比賽實施辦法
一、 主旨:為慶祝校慶,結合班級團隊力量;透過競賽形式,以美術作品彰顯建校意義。
二、 參加對象:高中部一年級(含116)、國中部七年級(含707),以班為單位(每班勿超過三位同學),每班至少一件代表作品。
三、 內容題材:以校慶活動為主題,自由創作之海報型態表現。
四、 作品規格:
(一) 一律用對開紙(直式),以平面表現為主。
(二) 刊頭設計應標示主標題。
(三) 直行文字一律由右起直書,橫行文字一律由左至右書寫。
五、 送件時間:97年11月3日(一)放學前送至活動組,由學務處聘請美術專長教師評分。(※每班務必送展一件,請學藝股長負責督導 )
六、 獎勵:
(一) 分年級錄取
(1)高中部:第一名、第二名、第三名、佳作若干名。
(2)國中部:第一名、第二名、佳作若干名。
(二) 獲獎班級給予獎狀鼓勵並對製作人敘獎之。
(三) 所有優勝作品於校慶期間均張貼於大同道公佈欄或中央穿堂展示之。
(四) 未交件班級該班學藝股長記警告乙次。
七、 本辦法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之,修正時亦同。
二、 參加對象:高中部一年級(含116)、國中部七年級(含707),以班為單位(每班勿超過三位同學),每班至少一件代表作品。
三、 內容題材:以校慶活動為主題,自由創作之海報型態表現。
四、 作品規格:
(一) 一律用對開紙(直式),以平面表現為主。
(二) 刊頭設計應標示主標題。
(三) 直行文字一律由右起直書,橫行文字一律由左至右書寫。
五、 送件時間:97年11月3日(一)放學前送至活動組,由學務處聘請美術專長教師評分。(※每班務必送展一件,請學藝股長負責督導 )
六、 獎勵:
(一) 分年級錄取
(1)高中部:第一名、第二名、第三名、佳作若干名。
(2)國中部:第一名、第二名、佳作若干名。
(二) 獲獎班級給予獎狀鼓勵並對製作人敘獎之。
(三) 所有優勝作品於校慶期間均張貼於大同道公佈欄或中央穿堂展示之。
(四) 未交件班級該班學藝股長記警告乙次。
七、 本辦法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之,修正時亦同。
【本年度校慶主題為:「七三大同 氣勢如虹」,各班可參考運用之】
國九畢旅活動須知
一、 集合時間:97年10月27日 早上7:00(各班7:10整隊點名,未到之同學請班長馬上電話瞭解其現況及位置,副班長隨時回報導師及生教組長班級人數)
二、 集合地點:排球場(雨天:中央穿堂)
三、 出發時間:97年10月27日 早上7:30(離校上車後車輛即出發,逾時不候。遲到者將安排留校自習)
四、 出發服裝:10月22日當日請穿著本校運動服【短袖上衣、長褲、外套】。
五、 攜帶物品:健保卡、個人藥品(暈車藥、感冒藥、外用藥膏)、輕便雨衣、個人盥洗用品及替換衣物、隨身小包包、少量零用錢(不超過1000元為原則)。
※禁止攜帶:煙、酒、刀械、打火機、賭博用具等違禁品。
97學年度國九畢旅行程(致家長)
第一天: 學校/月眉育樂世界/墾丁福華大飯店
07:00-07:30 學校集合快樂出發
07:30-09:20 超級領隊哈啦SHOW(行程及注意事項說明)
09:20-13:00 月眉探索樂園(午餐使用餐券)
13:00-18:00 前進墾丁
18:00-19:00 晚餐的約會(南海姑娘)
19:00-20:00 逛墾丁大街
20:30-21:00 墾丁福華大飯店CHECK IN
21:00-22:00 盥洗時間..打電話報平安
22:30 墾丁福華.. 進入甜美夢鄉ZZZ……
第二天: 早餐/墾森公園/核三廠/海生館/墾丁福華大飯店
06:30-07:00 早起的鳥兒有蟲吃
07:00-07:30 豐盛自助式早餐(墾丁福華)
08:00-12:00 墾丁森林遊樂區
12:30-13:00 海中天餐廳
13:30-14:30 核三廠參觀…..認識能源
14:30-17:30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
17:30-18:00 返回飯店休息片刻..梳洗整理
18:00-19:30 晚餐的約會…飯店自助式晚餐吃到飽
19:30-21:30 2008超級青春晚會
21:30-22:30 盥洗時間..打電話報平安
22:30 墾丁福華..進入甜美夢鄉ZZZ……
第三天: 早餐/劍湖山遊樂世界/難忘回憶/快樂賦歸
06:00-06:30 起床囉
06:30-07:00 超好料的自助式早餐
07:00-11:00 直奔劍湖山
11:00-11:30 午餐的約會
11:30-15:30 劍湖山歡樂世界
15:30-19:30 國道電影院
19:30 快樂賦歸
07:00-07:30 學校集合快樂出發
07:30-09:20 超級領隊哈啦SHOW(行程及注意事項說明)
09:20-13:00 月眉探索樂園(午餐使用餐券)
13:00-18:00 前進墾丁
18:00-19:00 晚餐的約會(南海姑娘)
19:00-20:00 逛墾丁大街
20:30-21:00 墾丁福華大飯店CHECK IN
21:00-22:00 盥洗時間..打電話報平安
22:30 墾丁福華.. 進入甜美夢鄉ZZZ……
第二天: 早餐/墾森公園/核三廠/海生館/墾丁福華大飯店
06:30-07:00 早起的鳥兒有蟲吃
07:00-07:30 豐盛自助式早餐(墾丁福華)
08:00-12:00 墾丁森林遊樂區
12:30-13:00 海中天餐廳
13:30-14:30 核三廠參觀…..認識能源
14:30-17:30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
17:30-18:00 返回飯店休息片刻..梳洗整理
18:00-19:30 晚餐的約會…飯店自助式晚餐吃到飽
19:30-21:30 2008超級青春晚會
21:30-22:30 盥洗時間..打電話報平安
22:30 墾丁福華..進入甜美夢鄉ZZZ……
第三天: 早餐/劍湖山遊樂世界/難忘回憶/快樂賦歸
06:00-06:30 起床囉
06:30-07:00 超好料的自助式早餐
07:00-11:00 直奔劍湖山
11:00-11:30 午餐的約會
11:30-15:30 劍湖山歡樂世界
15:30-19:30 國道電影院
19:30 快樂賦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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